門診收費標準
收費別 | 金額 | 優待身份 | 備註 |
---|---|---|---|
健保掛號費 | 150元 |
♦ 免掛號費者: 70歲以上、身心障礙手冊、福保身份、精神科重大傷病卡、803患者、優待紅卡 ♦ 掛號費50元: 特約、介紹 |
|
健保基本部分負擔 (健保局收取) |
50元 |
♦ 免部分負擔者: 精神科重大傷病卡、福保、榮民、3歲以下兒童、替代役男 |
|
健保藥品部分負擔 (健保局收取) |
0-200元不等 | 依規定 | 藥費100元以內免自付額;101元以上收取20%,最高自付額200元 |
自費掛號費 | 600元 | 治療費及藥物費用另計 |